來源:安徽天方工業工程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發表日期:2019-09-30瀏覽量: 1921
返回列表智能制造新模式
支持方式
原則上按設備購置的30%給予補貼,分兩次發放(立項、驗收)。
一、申報依據
1、《智能制造發展規劃(2016-2020年)》;
2、《智能制造工程實施指南(2016-2020年)》。
二、申報條件
1、項目已經在建且未完工投入使用;
2、原則上設備投資大于5000萬元;
3、名額有限,原則上企業應該先在地方匯報爭取名額。
三、申報材料
1、項目責任單位和聯合體成員單位之間的聯合協議(軟件、設備、系統集成、高校院所等≥5家內資企業);
2、聯合體工作方案;
3、聯合體所有單位營業執照;
4、項目責任單位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;
5、項目的在建證明材料(包括本項目備案、環評、安評、可研報告、核心智能制造裝備采購合同/協議等);
6、與項目相關的設備、軟件詳細清單及對應發票,沒有發票的提供購置合同;
7、項目責任單位現有知識產權清單(僅填寫發明專利、計算機軟件著作權)和標準清單(僅填寫牽頭制修訂的標準);
項目責任單位和聯合單位具有的與智能制造相關的資質榮譽。